关注微信
关注微博
6月5日上午,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保护环境 刻不容缓”环境资源审判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近年来曲靖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情况。
发布会上,曲靖中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新闻发言人李祖发从打造环境资源专业审判团队,着力保障生态文明建设,整合环境资源执法力量,创新审判工作方式等四个方面介绍了全市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情况。
2017年至2020年3月,全市法院审结各类涉环境资源案1138件;审结涉环境资源行政案件77件(含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4件),非诉行政执行案件328件;审结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4件。
2009年9月,曲靖率先在铅锌矿尾矿、废渣污染严重的会泽县试点设立环保合议庭;2011年2月,曲靖中院正式成立环境保护审判庭,并在辖有花山工业园区的沾益法院设立环保合议庭;2012年,又在煤炭资源丰富、煤矿企业众多的富源县设立了环境保护审判庭。2017年,曲靖中院环境保护审判庭更名为环境资源审判庭。
坚持依法严惩,惩处一批破坏林地、土地、矿产资源、森林资源犯罪,审结非法占用农用地犯罪158件,盗伐滥发林木犯罪44件,非法买卖土地使用权犯罪5件,非法采矿犯罪8件,失火、放火犯罪15件,污染环境1件,同时,注重打击与生态修复并重。
从严打击野生动植物犯罪,审结非法猎捕、买卖、杀害白腹锦鸡、猕猴、穿山甲片、鹰隼等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犯罪10件及非法收购、出售野生动物制品犯罪13件,审结非法采伐、买卖黄杉等珍贵濒危野生植物犯罪案件4件,注重严打与教育相结合。
坚持“优先保护、损害担责”原则,大力支持检察机关、环境保护社会组织提起公益诉讼,依法保障公益诉讼畅通机制,探索环境损害公益诉讼规则和证据保全、专家意见、专家陪审等机制,逐步形成依职权调查取证、现场勘查、专业评估、主管部门论证等一系列事实认定方法。曲靖中院共受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5件,已审结的4件;全市法院受理行政公益诉讼14件,依法助推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加大环境违法查处力度,形成环境保护合力。
曲靖中院主动与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林业与草原局等部门座谈交流,加强对环境资源污染与保护新情况、新问题的沟通研判,推动形成了“信息共享、相互配合、联防联治”的生态环境保护格局,推动出台了一系列文件,在全市范围形成党委领导、政府各行政部门密切合作、司法机关强力保障的环境保护合力。
以点带面,确立巡回审判工作常态。自环资庭成立以来,两级法院共巡回审理涉环境资源类案件1000余件,同时走访乡镇基层组织、林区等900余人次,普法宣传60余次。转变理念,改变单一处罚方式,从原来单一的金钱罚逐步向行为罚等多元化方式转变。
强化宣传,营造良好氛围。通过到案涉污染企业走访、与污染企业管理层座谈、在污染企业办讲座、以案说法等方式,着重对辖区内重点排污单位进行环保法治宣传;选取典型案例公开示范庭审活动,庭审增加生态环境保护教育环节,并邀请在校师生、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达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
曲靖中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杨美琼发布了近年来全市法院审结的6起环境资源审判典型案例。(邱跃林)
2024年02月28日 13:20
2024年02月28日 11:45
2024年02月28日 11:40
2024年02月28日 11:26
2024年02月28日 1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