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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师宗县人民法院仅用1天的时间成功调解5件涉脱贫攻坚易地搬迁建设项目纠纷案件,为全县脱贫攻坚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2020年3月20日,负责建盖师宗县彩云镇石洞村委会中合村民小组易地搬迁安居房的竹某某因工程款支付问题将该村委会中合村民小组的张某某、孟某某等五户村民告上了法庭,并将该中合村民小组、石洞村委会列为第三人。
该案涉及人数多、关注度高、社会影响大,及时妥善处理该案至关重要。师宗法院党组高度重视,由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李永军立即带队前往争议地开展相关工作。
李副院长一行实地调查、走访得知:竹某某负责承建彩云镇石洞村委会中合村民小组易地搬迁安居房,现在房屋盖好并验收合格,便要求按合同支付剩余工程款,因多次催要无果而诉至法院。张某某、孟某某等五家人认为,施工方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安装好门窗、玻璃、窗纱,房屋板面渗水,工程存在质量问题,故不愿支付剩下的工程款,双方意见分歧较大。
李副院长将全部当事人都召集在一起,详细询问、听取了各方的观点和意见,结合案件实际,耐心普法,讲明各方的权利义务,违约后果、该承担的责任,并结合扶贫安居房建盖的政策、实际情况等多角度、多方面的梳理和做工作。最终大家在一位60多岁的老同志张某某的带头下同意调解,并提出了各自的意见。张某某、孟某某等五户村民放下一开始的抵触情绪,施工方竹某某也坦言房屋存在的瑕疵,答应扣除部分工程款。最终,五起案件顺利调解结案。李永军副院长一行出色的工作方法、举措、周到的考虑,得到了当地群众的一致认可和好评,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俞呈晛)
2024年02月28日 1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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