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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曲靖10月11日电 (符皓)“全市检察机关有2件公益诉讼案件被最高人民检察院作为典型案例发布,1个基层院被省检察院评为公益诉讼试点工作优秀集体,1人被省检察院评为公益诉讼办案能手,3件案件被省检察院评为全省公益诉讼精品案件和优秀案件。”10月10日,曲靖市人民检察院召开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新闻发布会,曲靖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卫国向媒体通报了近年来曲靖市检察机关的公益诉讼工作成绩。
李卫国介绍,作为云南首批开展公益诉讼试点的地区,自2015年7月开展公益诉讼试点工作以来,曲靖市检察机关聚焦“平安曲靖”“法治曲靖”“美丽曲靖”“健康曲靖”战略,从更加有利于促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有利于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有利于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出发,主动作为,精准发力,从源头上推动解决了一大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对生产生活影响严重的“老大难”问题,满足了人民群众对天更蓝、水更清、空气更清新、食品更安全等方面的美好需求。四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258件,其中,诉前程序案件220件,提起诉讼案件20件。共向行政机关发出督促履职检察建议220件,诉前整改率达89%。
在守护“绿水青山”方面,全市检察机关坚持把公益诉讼作为推动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结合曲靖实际和地域特色,把生态环境作为重中之重,坚持主动监督、智慧履责、铁面司法,成立了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开展“金沙江流域(曲靖段)” 及“珠江流域(曲靖段)” 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专项监督活动,服务保障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等党和国家重大战略。共立案办理生态环境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件158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案件8件,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件。通过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共督促恢复植被4392亩,督促关停污染企业50余家。
在保障“舌尖上的安全”方面,根据2018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和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的工作部署,曲靖市人民检察院组织全市检察机关开展了食品药品安全专项公益监督活动,先后办理食品药品类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件30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件,维护了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在保护国有资产方面,曲靖市检察机关围绕国有土地出让金、人民防空异地建设费、财政专项资金等国有资产保护重点领域,立案办理国有资产保护领域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件66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案件9件,共收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3654万元,收回其他国有资产4331万元。
李卫国表示,下一步,全市检察机关将认真学习贯彻《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草案)》,以市人大常委会问询公益诉讼工作为契机,全面加强精准化办案质量建设、规范化办案制度建设、专业化办案队伍建设,推动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全面平衡充分发展,积极回应曲靖市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求,为全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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