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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宗县以加强扶贫资产管理为契机,按照“县乡有台账、村有登记证、室有标识牌”的工作思路,全面推进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备案登记,着力提高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使用、管理规范化水平。
实施“四项措施”。“双清理”分类汇总。由行业主管部门和乡(镇、街道)分别成立工作组,以村(社区)为单位,同时对全县所有活动场所进行全覆盖清理,并由组织部门进行分类汇总。同时,按资金来源对资产属性进行界定。其中,2016年以来在新建、改扩建或修缮中涉及扶贫资金投入的均界定为“扶贫资产”,其余的界定为“非扶贫资产”。双公示”接受监督。按照乡(镇、街道)集中公示,村(社区)分别公示的原则同步进行公示,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及时做好问题处理和矛盾纠纷调解。“双台账”备案登记。涉及活动场所备案登记过程中的相关档案材料,包括资产台账、移交协议、实景照片等,均由县委组织部和乡(镇、街道)分别建立台账,并报县扶贫开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双规范”加强管理。全县所有活动场所均按照《师宗县扶贫资产管理办法(试行)》和《师宗县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使用管理办法》要求,进行集中、统一、规范管理,切实提高活动场所使用、管理规范化水平,发挥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综合功能。
规范“四个步骤”。明确责任。按县、乡、村、组四级分类、分项落实管理主体,实行目标管理,做好扶贫资产的定期清查、绩效评估、跟踪监管等工作。试点推进。按照先试点、再铺开原则,由乡(镇、街道)选择1-2个群众基础好、有特色亮点,且所有活动场所无产权纠纷、使用效率高的村(社区)作为试点,边总结边提升,逐步推开备案登记工作。逐级移交。由县委组织部统一制作移交协议,逐一与各乡(镇、街道)签订协议,进行点对点移交。各乡(镇、街道)参照县级移交程序,逐一移交至村(社区)。颁证挂牌。由县委组织部按照“一村一证”“一室一牌”的要求制作备案登记证和标识牌,并逐级移交至村(社区),并统一标识牌悬挂要求。目前,全县13个村(社区)75个活动场所完成备案登记。其余93个村(社)已全面启动,确保5月底前完成。
发挥“四个作用”。党员学习的“主阵地”。以上墙制度完备为基础,扎实做好活动开展,以“五个基本”做好基础党务台账,强化资料归档、痕迹管理。服务群众的“议事厅”。对于重大村级事务和村民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召集党员和村民代表进行商议,通过民主集中的方式形成村务决策。同时利用公开栏做好“三务公开”。传播知识的“信息港”。通过召开培训会、组织讨论学习、请专家授课等方式,开展农村政策法规、实用农业技术、就业技能、科普知识等培训。开展活动的“娱乐场”。组织村民开展各类主题活动和各种喜闻乐见的文体娱乐活动,充分发挥村级活动场所在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中的作用,丰富群众文化生活。( 张 侠 朱家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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