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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明确规定:村、社区重要事项以及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必须经过党支部党员大会讨论。重要事项提交党员大会决定前,一般应当经党支部委员会会议讨论。
平时,人民群众不论是需要办理建房手续、征拆迁、土地流转,还是涉及脱贫攻坚、合作医疗缴费等具体事项,一般都只知道要先找到村民小组长,基本不知道党支部的职能作用,甚至连党支部书记是谁都搞不清楚,党支部职能被严重弱化,许多党支部在村民小组这一层级实际上形同虚设,成了一副空架子。
造成村民小组党支部领导作用发挥不好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首先,制度落实不好,群众长期以来都习惯于小事找村或村民小组长,大事往上找县乡;乡村两级安排工作事务,基本都是把任务安排给村民小组长,很少提及支部书记或支部党员优先商议讨论,久而久之,党支部无形中就被“架空”,很难发挥领导作用。其次,村民小组党支部书记待遇较低,年轻的党员基本都外出务工创业,不愿意担任支部书记,而留在村里的党员或年龄较大、或身体状况差,致使村民小组党支部服务能力严重不足,支部书记说话无人听、干事无人跟。再次,村民小组党支部议事场所不足,有的连基本的“三会一课”开展也没有一个相对集中的地点。
党支部是党的基础组织、党的组织体系的基本单元、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村民小组党支部更是基层党组织决策落实的终端末梢,只有每一个支部都把责任扛在肩上,带动党员充分发挥主体作用,才能让基层党组织成为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
抓支部关键要抓书记带队伍,要把支部书记的培养、选拔、任用、管理作为支部建设的重中之重,把优秀的党员选拔为党支部带头人。同时做好党员发展管理工作,切实提高党员发展质量,为农村党员队伍注入“新鲜血液”。要建立村民小组党支部书记集中轮训常态化制度化机制,提升村民小组党支部成员、特别是支部书记领导能力、治理水平,切实抓好最基层党组织的“关键少数”。
要从健全机制、落实制度入手,全面强化党支部在基层末梢的重要地位,对村民小组党支部给权、给钱、给责,凡重要事项以及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必须经过党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发挥党支部在村民小组事务中的领导决策作用,让党支部和党员有话语权、有存在感、有荣誉感。要从制度上为党支部开展活动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场所保障,保障和提高党支部书记待遇,激发党支部书记工作活力,提升村民小组党支部的政治功能、组织功能和服务能力。 (李建 )
2024年02月28日 1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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